“农村产权制度改革”是市委今年的重点改革举措之一,也是市检察院服务市委中心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,更是基层检察院服务经济发展的具体切入点。为此,龙泉驿区院积极介入“农村产权制度改革”试点工作,由分管领导带队,深入到统筹委、农发局、黄土镇、万兴乡等部门开展调查研究,着力研究“农村产权制度改革”中可能发生的职务犯罪问题,并针对改革进程中“勘测定界和调查登记”阶段的关键环节,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五项检察建议。此举得到了龙泉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宋凯的高度评价,认为检察机关这项工作做得很及时,很有针对性,并作出了:“区检察院的建议很有针对性,请统筹委认真研究,贯彻落实”的批示意见。
一是丈量小组组成上实行“混合编队”,保证丈量准确,强化监督作用。可采用洪安村的模式,丈量小组由具专门知识的农村工匠和群众3人,村和镇干部各1人所组成;二是引入“回避制度”,即与特定丈量对象存在利害关系的丈量小组工作人员,自动回避或上级部门指定回避该起丈量工作;三是实行“阳光操作”。所有丈量数据均以图像等形式由村镇各保存一份备查,并全部公示一周,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;四是实行“抽查制度”。对各丈量小组的丈量情况,以随机抽查和对怀疑对象的重点抽查相结合,监督各丈量小组的丈量工作;五是推广“公平委员会”,洪安村创设的该项制度,采取村民选举德高望众村民代表组成,对历史遗留问题和其他争议事项进行“仲裁”,及时化解争议各方矛盾。
目前,该院正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和配合,力争将检察建议在全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推行,确保基础性数据的准确,促进全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。